学籍(2010)第10号 关于同意李砚君等143名同学转专业的决定

来源 :      作者 : 管理员     时间 : 2010-06-02     
根据杭师大[2007]109号《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教务处资格审查、全校公示,学校分管校长审核,同意李砚君等143名同学从2010-2011第一学期转入相应专业学习,详见附表。
 
 
 

二O一O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