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0“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管理员 时间 : 2011-03-21
各班级: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典型育人作用,引导和激励全院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决定开展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10“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10“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由院团委主办,同时成立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10“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所有事务。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1年6月30日前在册的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学习刻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三、实施步骤
“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分为申报和评选两个阶段。其中评选分为初选、决选两个环节。初选依据相关评分细则从申报者中评选出15名学生进总决选环节;依据相关评分细则从进入决选的15名中评选出10名“学生年度人物”。
(一)班级评选推荐(2011年3月)
各班级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于3月29日前按每班2-3人的限额,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人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11年6月30日前在册的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曾多次获奖学金;或者某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学院初选(4月上旬)
学院2010“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委员会组织师生代表召开初评会,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评分细则》对各申报的人选进行初选,遴选15名大学生作为学院2010“学生年度人物”正式候选人。
(三)院内公示(2011年4月中旬)
对于评选产生的15名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10“学生年度人物”正式候选人,在学院相关宣传媒体上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四)评选(2011年4月底)
1.大力宣传。通过院内各种宣传阵地,介绍与宣传“学生年度人物”正式候选人的事迹。
2.组织投票。统一印制选票,组织各班级学生代表投票,由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投票结果汇总;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会和领导小组会议,评选确定2010年度“学生年度人物”正式人选。
(五)表彰(2011年5月上旬)
根据评定结果,进入前10名的同学将被授予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10“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通过表彰大会、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对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10年度“学生年度人物”进行表彰,树立典型。事迹相当优秀者推荐其进入校“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学生年度人物”的评选主要以学生个体为对象,原则上不建议组合团队参加评选。
2.参评对象的事迹材料撰写一定要具有鲜活性,能体现该学生的独特风采和综合素质。
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详细事迹材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文稿,事迹材料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宋体,字数不超过2000字;所有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开展“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是坚持立德树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的有效载体;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繁荣高校校园文化的重要举措。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引导大学生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
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管庆江;联系电话:28867893;邮箱:chxytxb@163.com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团委
201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