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实施“学长制”是我校新生特别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学生工作的一项长效性机制。为总结2010级本科生“学长制”实施情况,特别是总结提炼各学院在实施2010级本科生“学长制”过程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功经验,表彰2010级本科生优秀学长,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材化学院2010级本科生新生学长(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认真履行学长职责,做好对寝室成员的政治引导、学习辅导、生活向导、心理疏导、生涯指导,能够在学业、成长及发展三方面对一年级学生进行正确引导。
2.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能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新生的思想动态,正确引导新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新的学习、生活环境。
3.学长所在的成长小组能够定期和不定期以多种形式开展各种活动,加强新老生之间的心理沟通,解答新生学习、生活中的困惑和问题。
4.发现学生中的重大问题能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并协助各学院开展好各项工作。
三、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我院可以推荐三人作为优秀学长人选。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请各位2010级本科新生学长下载《杭州师范大学2010级本科生“优秀学长”登记表》,填好后于6月15日16:30前送至材化学院团学办(4号实验楼101-2),并将电子稿发至chxytxb@163.com
2.学院评选:采取学生评选与学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优秀学长
3.学院公示:在团委公告栏张贴“优秀学长”拟推荐名单。时间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团学办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