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早锻炼活动通知

来源 :      作者 : 管理员     时间 : 2012-03-05     
各班级:
为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增强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学期继续开展学生早锻炼活动,希望校学生会体育部,各班级体育委员,做好学生早锻炼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具体活动要求:
一、参与人员:全日制2010年级、2011年级的学生。
二、锻炼时间: 2012年3月5日——2012年6月13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早上6:30——7:30。
三、早锻炼路线:从学校正门东侧小门开始,向东至红绿灯路口,然后向北至下一个红绿灯路口,再向西至学校北门结束。从北门返回进入校园,不得原路返回。(具体线路图见:附件1)
四、早锻炼要求:
1)学生须持一卡通,于校正门口东侧起点处刷卡,计时跑步开始,按跑动路线,跑至校北门口终点处刷卡,计时跑步结束,须在规定的跑动时间内完成,否则不计次数。
2)每名同学要求每周参加至少2次早锻炼活动,各学院早锻炼时间请严格按照排定时间表执行(见附件2:活动时间表)。学生之间不得冒名顶替、或进行骑自行车、抄近路等违纪跑步,一旦查实,上报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3)值班教师要加强对早锻炼的巡查管理,所有值班人员应佩戴好胸牌,以便学生的监督。同时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服务和健康锻炼指导,为学生锻炼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五、奖惩办法: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早锻炼,早锻炼的考核纳入学生大学体育课成绩,鼓励学生多跑,并予以奖励。
1)早锻炼完成规定的考核次数,其大学体育课的平时成绩计10分。
2)早锻炼未完成规定的考核次数,其大学体育课的平时成绩计0分,并责令该同学在大三、大四期间进行补跑。
3)早锻炼超额完成规定的考核次数50%者,大学体育课总分加5分,超过100%者,大学体育课总分加8分。
六、请假制度:
1)因身体原因长时间(一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早锻炼的同学,须凭校卫生所证明,到体育与健康学院教务科(D楼517室)办理手续,可免除相应时间内的早锻炼次数。
2)特殊原因而不能及时完成当周的早锻炼活动,可在其它时间补跑,不用请假。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