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管理员     时间 : 2012-03-27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功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推进我校实验教学改革,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08]4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工作,并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立项项目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培育学生创新项目、学科竞赛、专利项目(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有利于推动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工作。
二、立项要求
本次立项主要面向我校教师和学生开展。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申报;2012届学生不在申报范围。
教师项目立项后必须组织学生参加,共同完成项目各项工作;学生项目必须有教师指导;研究项目内容不能重复。
三、立项范围
延伸与发展课内实验,培育学生创新项目、学科竞赛、专利开发,提高学生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的项目;以项目化为导向,策划与实施可供本科学生选修的创新性实验项目方案;策划与实施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方案。
四、项目数量及经费
1、本次立项项目总数为80项左右,其中教师项目40项左右,学生项目40项左右,每项项目学校资助经费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学院也可多方争取经费资助项目立项。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实验材料、测试加工、论文版面费、评审鉴定费、资料费、文印费、调研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开支
3项目经费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经教务处审核一次性予以报销。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和《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推荐汇总表》,于4月5日之前交学院教务科。(电子文档请发邮件至chxyxx@hznu.edu.cn)。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根据项目质量,筛选确定推荐项目并进行排序汇总。
3、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校级立项项目将正式下文公布。
六、项目实施
1、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2、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申请技术成果鉴定、研制产品等;结题时,将按照项目预期成果进行验收。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