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2012年暑期留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管理员     时间 : 2012-06-18     
各班级:
暑假即将来临,为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留校工作,现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安排,学生原则上于7月2日之前离校,学生暑期离校或留宿学校都必须到住宿楼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留宿学生还需到学院提交留宿申请。
2.考虑到暑期留宿学生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的需要,学校将加强住宿管理,每位学生需自觉遵守学校暑期管理的各项具体要求。
3.符合申请暑期留校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暑期学生假期留校申请表》(见附件)(可以在学院网站下载),交学院审批同意后,由学院统一报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总公司集中备案后方可暑期在校留校。
4.考虑到暑期留宿学生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的需要,学校将加强住宿管理,一般安排学生原寝室住宿(“四改六”公寓楼安排集中住宿),学生凭暑期住宿登记卡进出宿舍。
5.学生申请办理暑期留校截止到6月21日。请各班班长统一将申请表在6月21日16:00前上交给学院团学办公室(4号实验楼101-2)备案,逾期后果自负。
6.各班要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班级留校负责人,并上报备案。
7.暑假留校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寓管理规定,强化自身安全意识,确实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不留宿外人。
8.学院将择时召开全体暑期留校学生安全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