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期间出校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转)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2-06-29     

各分团(工)委、团总支:

为加强我校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出校活动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展开,根据学校的管理要求,就做好暑期出校活动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均需按照相关通知开展服务,务必注意安全,并根据情况为学生购买保险。
2.要加强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各分团(工)委、团总支和其他社会实践指导单位要对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领队学生是所属团队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原则上,社会实践团队需由教师带队,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老师带队。出省社会实践团队必须有教师带队。
4.为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要求所有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签署《2012年杭州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并上交至分团(工)委、团总支。
5.认真落实“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各团队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各指导单位汇报安全事故相关工作。
6.各实践团队负责人为该团队指定紧急联系人,若条件允许,各团队需向指导单位提供当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紧急联络。实践期间,各团队紧急联系人需保持手机畅通。
7.各实践团队在出校活动期间,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活动实际需要,制定活动安全预案,并报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同意。
如有问题,请联系校团委王倩,电话0571-28865059,13777836486。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