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白芸 时间 : 2012-10-13
各班级: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校学生处相关文件要求,2012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全面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普通高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与基本申请条件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评选范围10%,无不及格科目;或者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三、评定步骤
1.要求申报的学生向所在班级、团支部递交个人书面申请(不少于500字);
2.班级、团支部认真审核,并上报班主任,每班推荐一个名额上报院团委办公室;
3.院党总支、团委根据各班级推荐名单最终审核并公示。
四、相关要求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不享受配套学费减免;
2.获国家奖学金者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4.所有材料必须交电子稿(文件名格式: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doc)一份和纸质稿(A4纸打印,黑色水笔签名)一式三份,内容须如实填写,不留空白;必须每份签字、盖章,复印无效,电子表可在校学生处网站、学院网站下载;表格填写说明已上传各班群共享,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5.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团支书、班长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做好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定工作。
201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团委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