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3-03-01     
各学院: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国家教育部决定自2001年开始,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将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上网供社会查询。2002年教育部决定,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像片须与注册学历证书一同上网,并统一由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到各高校为毕业生摄像。
经我校与新华社浙江分社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商定,2014届本科毕业生电子摄像将安排在20133月至4月份进行。为了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的组织、宣传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2014届本科毕业生3786
二、拍摄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将本通知精神提前通知到有关学生。
2、本次下沙校区拍摄分四组同时进行,请各位同学要看清楚各班级拍摄的区域和时间,必须严格按班级、学号等顺序在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场外排队等候)入场拍照。如不按顺序排队造成照片错误后果自负。
3、各学院安排1名老师到现场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拍摄工作。
4、拍摄时须携带两证(身份证和学生证),以便核对身份和信
拍摄时不要穿蓝色、绿色的衣服
5、学生无特殊情况务必按时返校拍摄,逾期不再单独组织拍摄。
三、拍摄流程
1、进入拍摄场地后,在拍摄登记表中找到本人信息,然后核对本人学号、身份证号,再签名。并记住自己的拍摄序号。
2、按照拍摄登记表中顺序号进行拍摄,拍摄的学生要向拍照工作人员报出自己的拍摄序号。
3、拍摄完毕后,立即离去,不得在拍摄区逗留。
4、电子摄像完毕大约三个月左右,学生照片和信息将在网上公布,学生须在每年12月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确认自己信息,如不确认,将影响毕业证照片上网。如信息有误,请与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联系。
四、拍摄费用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委托新华社浙江分社承担,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费用,每生15元,由学校代收,统一支付给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部。拍摄费用请各学院统一收取,于36前先到教务处教务科核对拍摄人数,然后将摄像费用交学校计财处并将交费单回执交回教务处教务科。
五、拍摄时间和地点见具体安排表。
特别提示:毕业班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后不能随意更改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