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管庆江     时间 : 2013-06-18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轮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服务增活力 建设一流促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广大党员的科学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申报范围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鼓励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立项。
三、立项分类
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是指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开展的党建活动项目。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对其他单位的党建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一般项目是指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的具有创新性的党建活动项目,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易于操作,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四、立项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的主体应是一个基层党组织;两个或多个基层党组织也可以联合申报,但应明确一个牵头负责单位。
2.拟申报的项目,在申报阶段可以是已经开展的实际工作,也可以只是一个创意、设想,但实施项目的过程须体现为实践,项目成果要最终体现为实际的工作形态,不能只是纸面上的理论或总结。
3.拟申报的项目在选题上要有一定的高度,应侧重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方法途径等方面的创新特色项目,积极探索党组织如何在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工作载体、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可以是一项特色做法,一系列有意义、有特色的活动,特别要与一般主题党日活动和考察活动区分开。
五、实施步骤
1.项目设计(2013年6月)。各基层党组织广泛设计活动方案,认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2013年6月30日)。各分党委、党总支对上报的立项申报表进行审核,推荐1—2个优秀项目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稿至yikehphappy@126.com。
3.学校审批(2013年7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活动项目进行审批,根据申报情况设重点项目8个左右和一般项目20个左右,并及时公布项目审批情况。
4.项目实施(2013年1月至2013年11月)。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制定的项目方案认真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活动质量。各分党委、党总支应指派专人指导、监督项目的开展。
5.项目验收(2013年11月)。各基层党组织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对实现预期目标、有创意、效果突出的项目通过项目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评选,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将限期整改。
六、经费支持
学校将对立项活动按重点项目5000元,一般项目3000元给予经费支持。学院党委可以根据活动实际需要在特色党建经费中予以配套支持。活动经费开支应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出具由基层党组织盖章确认的费用支出清单。对于因故中断而取消的项目,将收回剩余经费。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