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生申请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

来源 :      作者 : 管庆江     时间 : 2013-06-25     
各位毕业生党员:
1.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将会被认定是自行脱党。所以请各位同志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逾期不办理转接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强化组织观念,防止成为“口袋党员”。在工作报到时要增进党的观念,注意区分人事关系、组织关系报到的不同。
3.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如遇特殊情况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不能到指定党组织报到,或指定党组织未收下本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无论任何情况和理由,都必须立即与转出关系党组织联系,寻求解决办法,避免造成“介绍信超期失效”、“自行脱党”等情况发生。
4.如个别党员因特殊原因需重开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原介绍信、《重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见附件1)办理。请将原介绍信和填好后的申请表送到学院或寄回学院:杭州下沙杭州师范大学材化学院1号实验楼109办公室,管庆江收,邮编310018,手机:15858268283。学院党委处理好后将联系党员个人进行转接。
 
 
 
中共杭师大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