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通知)关于2014年杭师大教职工超支医疗费报销通知

来源 : 材化学院     作者 : 管理员     时间 : 2015-03-10     

各学院、部门:

校编人员2014年超支医疗费报销于3月25日-4月3日进行核算。现通知如下:

一、审核报销流程

1. 教职工到指定地点交材料,审核票据数量后请本人签字。

2. 票据审核后统一交财务复核。

3. 财务在四月底前将报销金额汇入教职工银行卡。

二、交报销材料时间、地点

1.下沙校区服务点:15-107室(下沙学生公寓15幢),3月26日-27日9:00-15:00。

2.城区服务点:西斗门路9号(老年大学教室),3月30日-4月3日8:30-11:30;13:00-15:30。

3.仓前校区服务点:博文苑7-333室(博文苑7号楼3楼 ),3月25日-26日8:30-11:30;13:30-15:30。

三、注意事项

1.审核报销时需带本人证历本、医疗费发票及清单,按时间顺序整理。请各学院、部门通知校编职工(包括在职、退休、退养),按时就近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2.根据医保规定,本校在编教职工2014年度自负超支医疗费报销标准:在职门诊医疗费自负1500元,超出部分报销90%;住院医疗费自负1000元,超出部分报销100%。退休门诊医疗费自负1200元,超出部分报销95%;住院医疗费自负800元,超出部分报销100%。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市级及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二级乙等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其自负医疗费全额报销。

3.在医院就诊按智慧医疗途径结算的费用,需到该院收费处开具正规发票和清单;在药店进行医保刷卡购买的药品,需提供正规发票和清单;住院费用报销请提供发票原件和医保结算单。

下沙和西斗门由校卫生所,电话28862716。

仓前由附属医院卫生所,电话28867229。  

      卫生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