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学车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由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与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联合主办、全市各驾培机构负责承担的杭州市第九次“援助贫困人员免费学车”公益活动,今年继续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学车名额。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大一、大二、大三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如义工、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等)。
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等荣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当年获得学校自强之星荣誉的学生可直接享受此项资助(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
三、资助费用
受助人员培训车型为C1,主要免除驾驶培训费,国家规费自理。
四、选拔方式
1.班级初选(5月18日—5月26日)
各班贫困生自主报名,班级按照申报条件,通过民主评议,进行初选,最终推选出一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生。
2.学院审核(5月27日—5月28日)
学院在班级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会、个别谈话、集体讨论等方式进行审核,其结果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并公示(5月29日—6月3日)
学校审核通过的资助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选拔结果报主办单位审查。
五、其他说明学驾时间安排
1. 学驾照的时间安排根据学校要求统一完成,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 受资助学生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的各项活动与宣传安排。
3. 因个人原因放弃已获得免费学车机会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再参与此项活动;因个人原因消极学车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学车课程的,如果要继续完成的,全程所有学车费用将由学生自行承担。
4. 学车资助名额不得转让。
六、申报材料
各班于5月26日中午12:00前,将推选学生的报名表上报学院学工办(教学楼D-41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hxytxb@163.com。
材化学院学工办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