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学生暑期留宿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5年学生暑期留宿的文明安全管理及服务工作,现将学生暑期留宿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与安排:
一、留宿时间
根据学校教学校历安排,暑期留宿时间为7月15日-8月31日。
二、原则意见
根据学生需求,综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兼顾节约型校园建设、楼宇整修任务等情况,2015年学生暑期留宿管理服务工作将依据以下几点原则实施开展:
(一)相对集中的原则
单体楼内,经所在学院和学工部、研工部审核同意留宿的学生人数多于50人的,该公寓楼开放,学生入住原寝室;公寓楼申请学生少于50人的,但超过30人以上留宿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该公寓楼开放,学生入住原寝室;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该公寓楼暑期不开放,申请留宿的学生需配合搬至其他公寓楼集中留宿。
(二)节省资源的原则
因暑期各公寓楼内留宿学生人数较少,楼内服务设施设备将有针对性的开放使用。
(三)规范管理的原则
1.申请流程: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考研培训等原因确需在暑、期、留宿的,可在6月10日-6月19日期间,由学生本人提供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留宿申请表》(附件一),各班收齐纸质稿后,于6月19日中午12:00前交学院学工办D-412,并将电子稿发送邮箱279065082@qq.com。
(2)各班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留宿汇总表》(附件二),于6月19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稿上交学院学工办D-412,并将电子稿发送邮箱279065082@qq.com。汇总表中,家长联系方式必须填写。
(3)学校受理延迟离校截止时间为6月19日,之后不再受理。
学院同意后,报学工部(研究生交研工部)审核,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根据学工部、研工部最终审核名单进行统一安排。
2.经审核同意的学生在暑期留宿前,到原住公寓楼值班室,填写《学生假期文明住宿协议》。
3.暑期公寓楼门禁严格实行一卡一刷,学生公寓值班人员定期统计留宿学生进出情况,各学院联络人也须每天与留宿学生联系。双方及时沟通联系,便于及时了解、掌握留宿学生动态。
4.暑期公寓楼开关门时间不变。
5.为积极配合做好学院、国资经营公司部分短期教学培训的服务保障工作,暑期开放的公寓楼内,将视情况安排培训学员短期入住毕业生寝室。
三、暑期留宿工作进度安排表
日 期 | 工作内容 | 备注 |
6月5日起 | 学工网、研工网上公布暑期留宿方案与通知 | |
6月5日起 | 公寓楼公布暑期留宿方案与通知 | |
6月10日-19日 | 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 | |
6月20日-23日 | 学院审核、汇总后报至学工、研工部 | |
6月24日-26日 | 学工部、研工部审核后将最终名单告知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 | |
6月27日-30日 | 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根据学生留宿申请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 |
7月1日起 | 公寓楼进行暑期学生留宿安排的公示 | |
7月15日起 | 推进实施2015年暑期学生留宿管理服务工作 |
材化学院学工办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