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经学校同意,现将2017年上半年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1月1日(星期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2.清明节: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补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3.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4.端午节:5月28日(星期日)至5月30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补上5月29日(星期一)的课。
请各学院、部门在放假前搞好环境卫生,落实安全工作,确保假期和谐稳定。节假日期间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校长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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