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进行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和专业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通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来源 : 材化学院     作者 : 材化学院     时间 : 2016-12-09     

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办〔2014〕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网络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测评对象为:本学期承担普通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专业满意度评价测评对象为:校内所有本专科专业。

二、参评人员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参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专业满意度评价参评对象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五年制专业为2012、2013、2014级学生:除五年制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为2013、2014级学生。

三、评教时间

12月14日上午9:00——12月23日下午16:30。

四、评教方式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平台的“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网络评价;“专业满意度评价”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平台的“专业评价系统”进行网络评价。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加强组织发动,确保评教参与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和评价任务。

2. 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信息的准确性,请于评教前再次确认实际上课教师与下任务时教师的一致性。

3. 各学院将《关于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与专业满意度评价致全校同学的一封信》(见附件)转发给学生,并组织学生认真阅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网上评教。

附件:关于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与专业满意度评价致全校同学的一封信


  教务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