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来源 : 材化学院     作者 : 材化学院     时间 : 2017-03-20     

一、复试范围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

三、复试形式

专业笔试(含专业英语)、面试及实验技能操作。

四、复试程序

1、复试资格审核,在复试报到时,按照相应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3、由外国语学院派专业教师对复试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4、由学院组织复试考生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笔试内容包含外文翻译和专业课考试。

5、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的复试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科目考试。

6、由学院组织复试考生进行实验操作考试。

7、由学院组织面试,面试分专业进行,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内容包括:口试(由面试专家提问,考生回答)。

8、由学院党总支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试。

9、学院复试调剂联系人 :李晓霞,联系电话:28867525

五、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45%+复试成绩(占55%);

初试成绩=初试三(或四)门科目总分/5×45%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占30%+专业面试成绩(占30%+实验技能(占4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作为参考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科目成绩作为参考

以上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六、破格复试

今年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

七、调剂规则

调剂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和我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调剂程序:

  1.3月中旬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各调剂专业;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由该网站公布);

  3.各硕士点负责人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及时与考生本人电话联系,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4.各硕士点在“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6.考生复试通过后,经研招办检查无误,我校将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该考生选为“待录取”,请考生及时上网接受我校的“待录取”;

7.4月底公布全院录取名单。

八、体格检查

  1.考生必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2.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3.调剂考生如能提供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复试体检表可不参加我校调剂生体检。

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可采用“函调”、“派人外调”和直接对考生的考核。

  2.复试时,学院(部、室)党委(党总支)领导直接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及人事档案材料,给予考生公正的评定。考生如需委培请告知。

3.心理测试含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面试由学院(部、室)负责。

十、录取

1.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综合成绩的排序采用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各自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一志愿优先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凡复试中某一环节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拟录取名单,要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复试录取的监督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监督举报邮箱:jw5047@163.com;

  3.实行信息及时公布制度;

  4.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十二、各专业复试规则

各专业具体复试规则

专业名称

复试内容

备注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有机化学

复试成绩(100分)= 面试成绩(30分)+笔试成绩(30分)+实验技能(40分)

面试

一、专业知识考核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笔试

《有机合成》

加试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1、《波谱分析》

2、《高分子化学》

分析化学

复试成绩(100分)= 面试成绩(30分)+笔试成绩(30分)+实验技能(40分)

面试

一、专业知识考核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笔试

《综合化学》

加试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1、《波谱分析》

2、《高分子化学》

无机化学

复试成绩(100分)= 面试成绩(30分)+笔试成绩(30分)+实验技能(40分)

面试

一、专业知识考核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笔试

《配位化学》

加试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1、《波谱分析》

2、《高分子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复试成绩(100分)= 面试成绩(30分)+笔试成绩(30分)+实验技能(40分)

面试

一、专业知识考核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笔试

《聚合物结构表征》或《有机合成》

加试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1、《波谱分析》

2、《高分子化学》

物理化学

复试成绩(100分)= 面试成绩(30分)+笔试成绩(30分)+实验技能(40分)

面试

一、专业知识考核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笔试

《物理化学实验》

加试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1、《波谱分析》

2、《高分子化学》

化学工程

复试成绩(100分)= 面试成绩(30分)+笔试成绩(30分)+实验技能(40分)

面试

一、专业知识考核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笔试

《有机合成》

加试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1、《波谱分析》

2、《高分子化学》

学科教学

(化学)

复试成绩(100分)= 面试成绩(30分)+笔试成绩(30分)+实验技能(40分)

面试

一、专业知识考核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笔试

《普通化学》

加试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1《教育心理学》

2《物理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