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 暨第十六届浙江省高校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联席会 第一轮通知

来源 : 材化学院     作者 : 材化学院     时间 : 2019-04-25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需要,探索培养本科生实践创新能力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提高我省高校本科化学实验教学总体水平,强化竞赛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形成以学生为本的国、省、校三级学科竞赛体系,促进大学生科技竞赛的持续、健康发展,由浙江省教育厅指导,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浙江省高等学校化学类与化工制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浙江省化学会将共同主办第十一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由嘉兴学院承办。赛事组委会盛情邀请各校积极组队参赛,现将本届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形式

第十一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组织形式为:创新项目研究+化学知识测试+实践能力考核+虚拟仿真实验测试。

二、竞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初赛

1、参赛学校发动组织,参赛学生请于5月1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志邮箱1175841770@qq.com,并于5月中旬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网(http://zjshxjs.dodokon.com/Front/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

2、所有报名参赛学生均需在线参加化学知识答题和虚拟仿真实验,6月3日-7日在线答题(提前一周安排虚拟仿真实验预做练习),在线答题由各学校自行组织,用于选拔参赛队伍(网上在线答题联系人:王月霞老师,18357374115, E-mail:175820267@qq.com;浙江工业大学刘秋平老师,13588848711)。

3、创新项目研究课题由组委会命题,课题研究时间7月08日-7月23日。7月7日10时后各参赛队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网(http://zjshxjs.dodokon.com/Front/Index.aspx)”下载课题。7月24日24时前网上递交材料(包括文献综述、研究报告等)。

4、专家评审,确定参加决赛队伍。

第二阶段:决赛

1、现场答辩:8月下旬组织。参加决赛队伍抽签决定答辩顺序,要求所有队员全部上场,1人汇报,每人至少回答一个问题。

2、实践能力考核:8月下旬进行,组委会安排1-2个基础化学实验,每队抽取1人参加基础化学实验考核。

3、化学知识测试:8月下旬与实践能力考核同时进行,每队抽取1人参加化学知识测试。

4、虚拟仿真实验测试:8月下旬与化学知识测试同时进行,每队抽取1人参加虚拟仿真实验测试。

5、现场答辩顺序由各参赛队伍领队参与抽签决定,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化学知识测试、虚拟仿真实验测试的队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抽签决定。

6、成绩评定:根据“参赛材料”、“答辩成绩”、“化学知识测试成绩”、“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和“虚拟仿真实验测试成绩”决出团体奖项等级和单项奖,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

7、闭幕式:公布成绩、总结竞赛经验。争取将优秀竞赛成果选送相关期刊发表。

8、竞赛答辩前,将举办第十六届浙江省高校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联席会(暨化学实验教学研讨会),围绕高校化学实验室教学体系的创新与实践、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实验室教学研究级课程改革、实验中心师资队伍建设、实验资源共享与利用等主题开展深入的研究与探讨。有关联席会的具体事项将在下一轮通知中明确。

三、联系方式

1、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平台网址:http://zjshxjs.dodokon.com/Front/Index.aspx。

2、联系人:白老师, 28865240

附件:

第十一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报名表


第十一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组织委员会

材化学院学工办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