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9〕62号)评选文件(见附件3)。
三、评选要求
1.我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此次评奖我院最终将在符合条件的同学里结合申请评分表得分情况评选出29名同学交学校审批,并将于10月对获奖同学情况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13日中午12:00前,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材化学院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述2份电子表格以“班级+学号+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的格式命名打包发送到邮箱:1750060152@qq.com
备注:省政府主要获奖情况必须是参评学年度的,且获奖同一学年内,省政府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外设奖学金兼得。
附件2:材化学院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杭师大学〔2019〕62号)
材化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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