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自主申请,学院审核与讨论,现推荐制药工程181班曾海霞同学为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5日,在公示期间,凡认为上述同学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存在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反映。以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问题,需属真实姓名。
联系人:索南老师, 联系电话:28861391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13日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地址:中国·杭州·余杭塘路2318号 杭州师范大学勤园16、17、18、22号楼
联系电话:0571-28867909
邮箱:chxyzhb@hznu.edu.cn
邮编:31112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浙ICP备11056902号-1
地址:中国·杭州·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Copyright © 2025 杭州师范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