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流及确认工作小组 | |||
姓 名 | 职 称 | 职 务 | |
组 长 | 章鹏飞 | 教授 | 院长 |
组 员 | 江齐里 | 党委书记 | |
李志芳 | 教授 | 副院长 | |
管庆江 | 纪委书记 | ||
盛国定 | 教授 | 校教学督导 | |
王民 | 教授 | 院长助理/化学系主任 | |
张坚 | 教授 | 化工系主任/教研室主任 | |
高鹏 | 教授 | 应化专业负责人 | |
钟国富 | 教授 | 制药专业负责人 | |
沈良 | 教授 | 教师代表 | |
费婷虹 | 教务科长 | ||
丁琰 | 教务科科员 | ||
索南拉巴 | 辅导员 | ||
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为更好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推进“按类招生、按类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级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教[2017]12号),特制定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本科专业分流及其确认细则,并组建学院专业分流及确认工作小组,负责推进本院本科专业分流及其确认工作。 1.细则适用对象 学院按大类招生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化学类),在经过大类培养阶段后,须申请同一类下的专业分流及确认,进入专业培养阶段;招生时已经确定专业的学生(含部分外省生源考生、国防生、民族班学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等),无需参加专业分流及确认环节,由学院直接确认名单。 2.专业分流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尊重选择”的原则。专业分流及确认尊重学生的学业选择权,充分满足学生的专业志愿,为学生提供适宜的发展空间。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专业分流及确认方案明确,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 |||
3.专业规模 2021级化学类专业学生,共计277人。 化学类专业包含化学(师范)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化学实验班。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各专业不设容量限制,若申请某专业人数等于或少于5人,学院将组织重新选择专业。 4.专业分流及确认工作的程序及说明 (1)3月2日前,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制定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专业指导工作,便于学生了解各专业情况,及时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并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 (2)3月3-6日,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http://jwxt.hznu.edu.cn)。逾期不申请的学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3月7-13日,由学院专业分流及确认工作小组对专业分流及确认汇总名单进行审核,将结果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教务处。 (4)3月18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专业分流及确认学生名单,经审核后发文。 (5)本试行细则由学院专业分流及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组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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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
分管处长签名: (教务处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学院,一份交至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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