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十届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经亨颐奖学金评推荐工作启动以来,个人自荐产生学院候选人若干,经本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评审,拟推荐制药工程181班曾海霞同学为第十届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经亨颐奖学金候选人预备人选,现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为5月4日至5月8日。
在公示期间,凡认为上述同学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存在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反映。以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问题,需属真实姓名。
联系人:索南老师,联系电话:28861391。
杭州师范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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