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自主申请,学院审核与讨论,现推荐化学师范191班贾明玉同学和化学实验191班李子慧同学为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5日,在公示期间,凡认为上述同学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存在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反映。以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问题,需属真实姓名。
联系人:索南老师, 联系电话:15089094636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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