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材化学院     作者 : 材化学院     时间 : 2023-10-25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院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2-2023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8.2022-2023学年两学期均曾参加学校或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大一学年至少完成48小时,大二学年至少完成32小时,大三学年至少完成16小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 2022-2023学年参加3次及以上勤工助学中心组织的义工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今年我院共有49个名额。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地完成评定工作。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材料报送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具体填写规范参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3,并扫码填写如下问卷。

材化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

需申请的同学请在2023年10月31日12:00前将附件2、上一学年的成绩单、综测排名证明及参与勤工工作和义工服务的证明材料等打包发送至zongcey@163.com,文件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姓名”命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黄海伦老师,联系电话:28861391。

附件1: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3.0

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