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杭州师范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 

关于做好在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的通知

来源 :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作者 : 张老师     时间 : 2025-07-17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现将选拔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前两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我校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三年开始以全日制学生身份攻读我校硕士学位,享受同级研究生正常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符合我校推免生基本要求和普通推免生具体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大学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且表现优秀。

二、选拔名额

待学校划拨后另行通知。

三、选拔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要求(附件1由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申请表》《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承诺书》和本人成绩单等申请材料(附件2)

(二)学院初审: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筛选和政治审查,对申请表和计分表内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签字盖章送交学生处。其中校级学生组织的认定以报校团委登记后审核通过并公布的名单为准,院级学生组织的认定以2024年10月各学院报校团委登记备案的名单为准;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是普通推免工作的一部分,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方式应与学院普通推免生的排名方式保持一致。

(三)学校复核:学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计算综合成绩。根据划拨名额,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如遇同分情况取综合能力积分高者;若仍同分,取创新能力积分高者。

(四)公示推荐:拟推荐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

申请的同学请于2025年9月1日10:00前,将初审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0220082@hznu.edu.cn,以“姓名—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材料”命名),纸质材料9月4日交至勤园17号楼123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28865240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报送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

2025年7月17日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地址:中国·杭州·余杭塘路2318号 杭州师范大学勤园16、17、18、22号楼

联系电话:0571-28867909

邮箱:chxyzhb@hznu.edu.cn

邮编:311121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浙ICP备11056902号-1

地址:中国·杭州·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Copyright © 2025 杭州师范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