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计算机基础课程实施分级教学管理条例
计算机基础课程是非计算机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课程,计算机基础教学是现代社会对大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要求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体现因材施教原则,提高教学效果,学校决定从2005级本科生起,对计算机基础课程实施分级教学,有关规定如下:
一、 分级教学安排与管理
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课程分为《大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等三个层次的课程。其中《大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为各专业公共必修课程,分别安排在第一、二个学期开设,每个学期周学时均为5,学分为3(学前教育专业和小学教育专业《大学计算机基础》和《计算机技术基础》两门课每个学期周学时分别为4和3,学分分别为3和2)。其中《计算机技术基础》设“程序设计”、“数据库应用”、“多媒体技术应用”三个方向,由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需要选择开设;《计算机应用基础课》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始,由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需要选择开设。
1、我校2005级全日制非计算机专业本科生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仍按文科达到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平、理科达到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水平要求。鼓励学生正确处理好考试为教学服务的关系,在不违背浙江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规定本校在校生第二学期开始方可报名参加全省计算机一级考试,第三学期方可报名参加全省计算机二级、三级考试。
2、对所有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允许通过《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考试的学生免修第一学期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直接取得第一学期的学分,第一学期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均按《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考试的成绩记载。通过《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考试的学生可在第一学期自愿参加学校统一开设的计算机提高课程(计算机语言类课程),课程类别为公共选修课。
3、所有免修学生对免修考试成绩觉得不理想,允许其直接参加学期末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但课程成绩均按实际考试的成绩记载,不再以《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考试的成绩记载。通过《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考试的学生第二学期随原教学班继续《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的学习。
4、《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始,由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的需要选择开设。
二、《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考试实行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办法。
2、学生自愿参加《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考试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安排在第一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由信息工程学院拟定《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考试大纲,在组织新生报名时向学生公布。
4、学生报名参加《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考试和办理免修手续按《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和免修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他
1、本暂行办法从2005级本科生起实行,专科生可参照执行。
2、本暂行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O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