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分流与专业转换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20级学生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方案》,学生自主报名,经资格审核、面试考核,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4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28867899,联系人:丁老师。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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