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七季)的通知

来源 : 材化学院     作者 : 材化学院     时间 : 2023-11-05     

各位老师、学生:

为营造院内科创氛围,了解学生科创工作进程,经研究决定,举行“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七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校团委

承办:经济学院团委、公共管理学院团委、阿里巴巴商学院团委、沈钧儒法学院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经亨颐教育学院团委、体育学院团委、人文学院团委、外国语学院团委、数学学院团委、物理学院团委、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团委、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工学院团委、基础医学院团委、公共卫生学院团委、药学院团委、护理学院团委、音乐学院团委、美术学院团委、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团委、哈尔科夫学院团委、钱江学院团委、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团委

协办: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科技协会

二、汇报项目

1.2023年“星光计划”立项项目;

2.2023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

(本次报告会是2023年星光计划和新苗人才计划的第一次答辩,建议所有2023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本次答辩完成中期考核)

三、汇报流程

1.我院自主申报参加本次学生科研报告会的项目,由学院组织整理公示项目名单,承办报告会。

2.由我院自行组织院级报告会,报告会应当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展示(5分钟),第二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答辩(2分钟),第三环节,评委老师对团队进行的项目现状进行点评,并讨论该项目是否通过(1分钟);

3.我院科创部门负责收集并整理材料,并将学生科研报告会成果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校科协,认定通过后予以公示结果。

五、汇报时间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六、注意事项

1.下为星光计划建议结题要求:

(1)“星光计划”一等奖、二等奖学生创新项目,后附本项目的成果辑录,内容包括如下: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论文正文扫描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论文正文扫描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篇及以上,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扫描件。

④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校级以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系列竞赛表彰文件。

(2)“星光计划”三等奖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须附有研究成果或者创业成果说明。

2.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条件如下:(1)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经所在学院评审后,报学校验收,且验收合格;(2)结题报告书后须附有研究成果,成果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论文正文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2篇,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实物制作者,附模型或彩色照片;

⑤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答辩,需上交以下材料:

(1)星光计划提交2023年“星光计划”结题报告书_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星光计划”结题报告书

)和2023年“星光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以及“星光讲堂”汇总表附件4:星光讲堂汇总表

)。

(2)新苗人才计划不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提交2023年“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

),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提交2023年“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

)和2023年“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书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以及2023年“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

4.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1月17日晚上20:00之前将“星光讲堂”答辩相关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hsdchkczx@163.com),邮件以“第17季星光讲堂+星光(新苗)+姓名”命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院科创中心联系。

汪佳妮:17888293781

姜昕:1825714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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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科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