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申报实体创业奖励的通知
来源 : 张睦焓 作者 : 张睦焓 时间 : 2024-06-06
各位同学们:
你们好!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素质,鼓励在校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氛围,依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办法》、《杭州师范大学马云教育基金创新创业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就申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实体创业奖励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15日。
三、奖励条件
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为申请人。
四、奖励办法
1.创业项目经工商登记注册个体经营户,奖励1000元;经工商登记注册企业,奖励3000元。
2.每个申请人和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奖励,若已获学校相关部门的其他创业奖励,则不列入此次奖励范围。
3.为避免出现奖励不能及时发放的情况,请同学们在“附件1”中务必填写学校财务系统绑定的交通银行卡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
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申请书》(附件1);
2.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和营业执照扫描件,请学院审核盖章;
六、奖励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学院进行审核;
3.学生处进行复核;
4. 通过复核的项目在学校就业创业网进行公示;
5.根据奖励类别对申报人发放奖金。
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6月13日(周四)前将“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勤17-135(学办)处,电子版发至hsdchkczx@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28865240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中心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