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黄海伦     作者 : 黄海伦     时间 : 2024-09-24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院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8.2023-2024学年两学期均曾参加学校或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大一学年至少完成48小时,大二学年至少完成32小时,大三学年至少完成16小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 2023-2024学年参加3次及以上勤工助学中心组织的义工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今年我院共有53名额。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地完成评定工作。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入口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该问卷,入选后再进行申请表填写。

国励表单二维码


需申请的同学请在20241010日12:00前填写该问卷。

未尽事宜请联系黄老师,联系电话:28865015

材化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