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学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深化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监督,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的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的目的是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二级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学院的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和学生设计(论文)质量进行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学院在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方面的检查,可以有效地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通过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可以肯定成绩,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从而达到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目的。
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的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的内容为:
1.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的检查,主要包括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工作计划的制订、答辩委员会的组成、选题管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评分标准、成绩评定及工作总结等内容。
2.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主要从学生设计(论文)的选题、教师指导、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学术水平与实际动手能力、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能力、文字表述与图表质量、规范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
三.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范的检查一般以集中审查材料为主,可采取专家下学院检查或学院材料统一上送等方法进行。
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则由学校联系落实专家名单,由专家本人按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成绩一览表》篇数的5-10%的比例抽取,专业人数多于2个自然班(含)的取下限,专业人数只有1个自然班的,一般按上限抽取。所抽设计(论文)应覆盖各成绩段。专家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参考评分标准》,并参考浙江省教育厅的毕业论文质量要求进行检查评定,最后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四.检查的组织管理:
对设计(论文)的检查,学校成立专家组予以实施,专家成员由校内外专家担任,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也可根据学院的实际建立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的领导小组,组织自查、完善自我管理机制。
五.检查结果的反馈和激励机制
学校针对每届学生组织一次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抽)查的结果予以反馈,以达到改进并提高工作质量的目的。在不断完善检查和抽查的基础上,今后将检(抽)查结果适时与二级管理的考核工作挂钩。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OO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