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

来源 :      作者 : 管理员     时间 : 2009-12-11     

学分制是以学分计算学生学习量,并作为衡量学业完成情况基本依据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更好地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各类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教高[200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期安排

学校实行每学年两长一短三学期制。长学期一般为20周,其中授课17周,考试2周,其它教学环节1周;短学期一般为3周,设于暑假,主要安排实践教学活动和辅修课程。

二、课程设置

我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设置“平台十模块”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专业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和实践性课程等六类课程组成。

1.公共基础平台课程:为各专业学生均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体育等;

2.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为各学科大类共同基础课;

3.专业基础平台课程:为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课程,师范类专业还包括教师教育类课程;

4.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为学生在专业学习的基础上选择某一专业方向而设置的课程模块,包括模块之外的专业任选课;

5.公共选修课程:为全校性综合素质类公共选修课(包括高校校际公共选修课);

6.实践性课程:为培养、训练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习、专业见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教学实践、国防教育和社会实践等。

三、学分与绩点计算

1.学分计算

核定课程的学分应依据课程类型、性质、授课学时、课外学习量等因素而定。以理论教学为主的课程,原则上一学期每周1学时计1学分;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技能课或专业术课,原则上一学期每周2学时计1学分;集中安排的专业实习、专业见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教学实践,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医学类专业见习每2周计1学分);国防教育、始业与就业教育2周计1学分。

2.课程考核与学分获得

凡学校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类。每学期的考试和考查课程均按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考试课程的成绩以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考查课程和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等实践性课程的成绩以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国防教育、始业与就业教育的成绩以二级制(通过、不通过)记分。三者间的成绩换算见学分绩点列表(逆运算:优秀为90分,良好为80分,中等为70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为50分;通过为70分,不通过为50分)。学生修读课程,完成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该门课程的相应学分和绩点;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参加补考或重修,补考或重修考试合格,则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3.学分控制

非毕业年级学生每学期应修得学分数不得低于12学分,但也不能高于30学分(特殊专业根据教学计划的学期学分数的上下限决定)。

4.绩点换算

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基本依据,它与课程考核成绩的换算标准列表如下:

考试

课程

百分制记分

90-100

80-89

70-79

60-69

60分以下

对应学分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

考查课程

五级制记分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对应学分绩点

4.5

3.5

2.5

1.5

0

二级制记分

通过

不通过

对应学分绩点

3.0

0

5.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总体质量的主要指标,可按学期或学年进行结算,作为综合考评和奖励学生的依据。其计算公式如下:

               Σ(课程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

                 Σ所学课程学分

6.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是指学生在第一课堂外所实施的创新活动及所取得的创新成果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的学分。该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创新学分的认定和计算详见《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四、毕业学分要求

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四年制本科专业为3-6年,五年制本科专业为4-7年)内,修读并取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方可毕业。

五、附则

1.本规定从2006级本科学生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