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勤俭办学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校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推动绿色校园建设,根据《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48号)的精神,决定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二、活动时间
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低碳日。
三、主要活动
1.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节能有我”的主题团日、班会和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将与学生社团联合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同时通过电子屏、网络和微信,宣传和落实我校节能措施,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进我校节俭文化建设。
2.开展节能评比活动。组织学生开展节能寝室的评比,根据6人间、4人间能耗最省的标准,评选十大节能寝室,介绍寝室节能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学生寝室节能的好办法。
3.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活动。组织实施对新校区部分中央空调的耗能监测改造、配电房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下沙校区水电监管平台的升级改造等,进一步加强对用水用电的监管。
4.开展节水节电有检查。联合学生会开展对全校各学院部门、公共场所等用水用电情况的检查,重点是长明灯、空调温度和水电使用大户等,强化我校节水节电措施落实到位。
5.开展楼宇节能审计。根据校园能耗考核要求,招标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对我校有关楼宇的节能审计,查找我校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节能问题的整改,有针对性改进我校节能工作。
6.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对照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标准,全面进行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创建方案,全面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好具有特色的宣传教育,落实好节约措施,切实完成好本年度节能的目标。
节能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